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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行动组|市民反映:更换小区监控设施能用房屋“养老金”? 部门答复:要按规矩来-九游会ag

发布时间:2024-03-22 09:50:00 来源:昌吉日报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眭晶晶、刘军报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房屋的“养老金”,如何正确合理使用,您了解吗?

  近日,昌吉市姜先生拨打昌吉州融媒体中心新闻热线反映,昌吉市华尔兹音乐城小区的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也未进行公示就动用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更换小区的监控设施。姜先生质疑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针对此事,记者向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综合保障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工作人员陈逸飞进行核实。经调查,在姜先生反映问题期间,该小区更新改造监控设施工作还未动工,正在进行前期的业主表决、签字等准备工作,工作人员会对物业公司提交的业主同意签字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达到法定人数要求后才会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据陈逸飞介绍,根据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小区监控系统作为公共设施,主要是为了维护整个小区的安全和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对于像监控这样的公共设施损坏后是可以使用维修资金的。在使用程序上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在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过程中,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使用。

  2021年8月25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意见》中,也对加强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了相应规定,要科学合理使用好维修资金,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截至目前,华尔兹音乐城小区因业主签字率未达到法定比例,更新改造监控设施工程还未开工,需按相关程序等待业主签字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才能进行招投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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