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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军报道)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怎么申请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能申请吗?近日,昌吉市周先生拨打昌吉州融媒体中心新闻热线反映,他本人是退役军人,户口在外地,2018年来昌吉务工,居住在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庭州社区。因家庭经济困难,他想申请公租房,但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记者随即联系了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和周先生所在的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据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科长骆绪虎介绍,根据《昌吉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昌吉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因此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同时根据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针对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本人及家庭成员要具有本市居住证件;二是在本市连续就业满两年,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已在劳动管理部门备案,且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保满两年(社会保险费的交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三是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本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以下;四是在本市无住房。
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办事处主任俞延伟表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由用人单位或申请人个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由社区进行初审后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最后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公租房进行分配。其他有需要的家庭或个人可以到所在社区咨询相关政策,并按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资料和证明进行申请。
经过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周先生系塔城地区沙湾市户口,非昌吉市城镇户口,而且周先生目前没有稳定工作,无法提供劳务合同及收入证明,不符合公租房保障申请条件的情况,因此不能申请公租房,可以待他符合保障条件时再去社区申请公租房。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昌吉市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及时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同时,将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等新就业无房职工有序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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