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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军、眭晶晶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那么,大家在购买需要打碎破壁的商品时,商家是先称重告知金额后才打碎,还是先打碎再称重计费呢?
年前,昌吉市民陶先生在昌吉市亚中商城一鹿茸店购买鹿茸时,商家仅告知了他商品单价,未对其挑选的商品称重,就将商品拿到另一个房间内打碎研磨,然后说这些商品一共3000元。陶先生表示对商品总价不能接受,可商家却说,商品已经打碎,没有办法进行二次销售,不能退货或者退款。
陶先生思来想去觉得不合理,便拨通了昌吉州融媒体中心昌广行风热线的电话反映这个问题。
就陶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建国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李博、刘治忠到陶先生反映的这家商铺进行了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针对陶先生的投诉,经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并当场办理了退款手续。
在现场,执法人员并未发现商家有不告知消费者商品总价就打碎销售的情况,未对该店进行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问清楚销售单价和总价,索取相关凭证,谨慎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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